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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 发布时间:2023-08-03 14:28:53

各分支机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以下简称“我会”)是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抗衰老各领域专业机构和人士组成的国家一级社团组织。为不断提高抗衰老行业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临床水平和业务能力,规范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推动我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高质量发展,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申报 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23]7 号)、《关于全国行业学术团体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工作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5]10 号)和补充通知及我会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我会申报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23年8月4日至9月1日

备案项目: 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2月28日

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

我会各分支机构、理事以上符合申办条件的会员单位及有关机构,可通过我会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单位统一为中国抗衰老促进会。

若需联合申办项目,我会应为第一申办单位,且对方应为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内容

(一)项目定位及总体要求。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面向全国卫生健康在职人员,整合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开展培训,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 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坚持以需求为导向, 项目申报要基于行业需求。项目设计要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坚持公益性原则,防范商业利益影响培训内容科学性。 

(二)内容要求。项目内容要有科学依据、符合伦理道德原则,并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完整性。项目内容须符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所列条件之一。 

无主题授课内容或无实质性专业内容的学术年会,不得作为项目申报;申报内容中与授课培训无关的工作会议部分内容,不作为项目申报内容。

(三)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要求。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要求请按《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执行。 

(四)申报备案项目要求。为推动优质继续医学教育资源发挥更大作用,在继续保留项目原有备案条件基础上,对于及时填报举办前报备信息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连续备案 2 次。备案项目须安排在 2024年3月1日以后举办。

四、申报途径

(一)我会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ttps://cmegsb.cma.org.cn),我会已获准建立的申报用户进行填报。

(二)新申报项目需填写《202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表1)》,备案项目填写《2024 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表3)》(见附件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分支机构申报的项目通过分支机构专家初评、经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其他机构的申报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及专家审核、申办单位批准。申报单位需指派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联系人,提交电子申报表至学术部邮箱。通过学术部组织形式审查和专家复评,经促进会领导批准后,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提报。

新申报项目网上提报后,申报单位需打印网上生成材料的纸质版,在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栏须由项目负责人和授课教师签字确认,将纸质材料加盖分支机构或申报单位公章,递交原件至学术部存档。提交网上电子版及纸质申报材料将同时作为申报依据,缺少其中之一者将被视为无效申报。

(三)备案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在网上填写和提报。

五、有关要求及事项

为提高项目申办质量,填报前须认真阅读附件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4 年版)。

(一)为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从2023年起,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数据考核指标(2023年版)》,重点考核项目组织力和影响力两大方面。全继委组织项目评审时,系统自动将项目执行情况考核结果,提供给评审专家,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参考。

(二)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鼓励到西部省市举办项目。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项目。项目举办过程中不得出现意识形态相关问题。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申办单位应为项目执行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以及经费方面的保障,面向全国招收学员,按照计划和要求高质量举办项目,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项目后续设计与执行。

六、结果公布

全继委办公室于2023年12月底前对评审通过的2024年度项目予以公布(第一批项目),于2024年2月底前公布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项目;并择期公布没有通过的项目及其分类汇总的原因。公布渠道包括“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http://cmegsb.cma.org.cn)和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s://www.cma.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学术部 

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金成建国5号526室 

邮编:100005

联系人:熊吉莹  

学术部邮箱:academic_capa@163.com

附件

附件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要求.pdf

附件 2: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相关表格.pdf

中国抗衰老促进会

2023年8月3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金成建国5号526室(邮编:100005) 电话:010-65204655       邮箱:capa2022@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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