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入会须知
一、入会条件
1、个人会员
(1)认同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宗旨,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
(2)从事抗衰老事业相关工作的专家、学者、企业经营者、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
(3)自愿加入本会的各企事业单位领导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4)其他社团的会员符合上述条件者。
(5)热爱抗衰老事业,积极参与、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并愿为此做出义务奉献的志愿者。
2、单位会员
(1)一般单位
① 凡与抗衰老事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认同本会宗旨,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自愿入会,按时交纳会费,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一般单位会员;
② 加工生产型企业必须通过国家级(GMP、ISO等)认证后方可申请本会一般单位会员;
③ 应接受本会的行业指导与协调,支持并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2) 理事单位
① 项目开发、产品质量在企业中有一定知名度;
② 热心参与本会活动,并对本会提供一定的经费赞助;
③ 企业近5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3) 常务理事单位
① 学术地位、科技水平在专业里有一定影响力;
② 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并对本会提供较大的经费帮助;
③ 企业近5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4) 副理事长单位:
① 单位效益、社会声誉在行业内有一定代表性;
② 企业的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抗衰老产业前列;
③ 带头支持本会活动,并对本会提供有力的经费援助;
④ 企业近5年内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没有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二、入会程序
1、阅知中国抗衰老促进会入会须知,与本会秘书处联系,就入会事宜进行沟通。
2、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如为企业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表格与资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① 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④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生产型企业提交);
⑤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有);
⑥ 企业简介(1000字以内)。
3、经本会研究讨论通过,将同意入会的通知函发给申请入会单位。
4、申请入会单位收到函后,在规定时间内将应交会费汇入指定银行帐户。
5、本会在收到会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入会单位颁发铜牌及会员证书,同时会员待遇正式生效。
三、会员权益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本会提供的政策、技术、宣传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3、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要求本会提供帮助;
4、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安排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优先享有服务;
6、对本会给予的纪律处分有听证、陈述、申诉的权利;
7、在项目开发和产品推广上,享有优先、优惠权;
8、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以上基本权益外,不同级别会员(单位)还享有以下待遇:
个人会员:
—— 颁发会员证书;
—— 免费赠送会刊1份;
—— 邀请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和培训。
单位会员:
一般单位:
—— 授予单位会员铜牌;
—— 免费赠送会刊1份;
—— 刊载动态信息;
—— 专家产品、项目评审费优惠10%;
—— 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理事单位:
—— 授予理事单位铜牌;
—— 免费赠送会刊2份;
—— 每年刊载动态信息;
—— 专家产品、项目评审费优惠20%;
—— 有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抗衰老促进会标识(LOGO)的权利;
—— 冠名1次本会发起的公益活动。
常务理事单位:
—— 授予常务理事单位铜牌;
—— 免费赠送会刊3份;
—— 每季刊载工作及业务信息;
—— 每年免费刊载1次领导专访;
—— 专家产品、项目评审费优惠30%;
—— 本会网站首页有企业动态信息;
—— 有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抗衰老促进会标识(LOGO)的权利;
—— 冠名2次本会发起的公益活动;
—— 优先推荐产品及产品研发、提供技术咨询。
副理事长单位:
—— 授予副理事长单位铜牌;
—— 免费赠送会刊4份;
—— 每月刊载动态信息;
—— 每年免费刊载2次领导专访;
—— 专家产品、项目评审及发布,费用优惠40%;
—— 建立专项基金或其他合作项目享有优先权;
—— 冠名3次本会发起的公益活动;
—— 本会网站首页常年有动态信息;
—— 本会网站首页发布企业网站链接;
—— 有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中国抗衰老促进会标识(LOGO)的权利
—— 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学术研究会、产品博览会、业务交流及各种高级培训、进修、考察。
—— 优先推荐产品,为产品研发提供技术咨询。
四、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维护本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3、执行本会的决议;
4、积极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5、按规定向本会提供有关资料;
6、及时交纳会费;
7、服从本会的监督与管理,接受本会的检查;
8、本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五、会员管理
1、仔细阅读本会章程和入会的有关规定,了解本会基本情况,明确会员权利与义务;
2、如实填报入会表格;
3、本会与单位会员实行联系人负责制,由联系人将本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准确、及时地提供给企业负责人。企业联系人如有变动应及时与本会秘书处联系;
4、单位会员名称、法人等重大事项变更,须向本会书面提出备案变更申请、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单位会员如希望通过本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须提前提交书面报告,本会将与相关部门联系,提出建议或转达需求;如需要本会支持或联合组织活动,应提前三十天提交申请,单位会员的申请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得到反馈;
6、单位会员应按期每年交纳会费,加盖年检章,过期三个月未交即视为自动退会;如确有困难,可提出缓交或变更会员级别的书面申请,如超过半年仍未足额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本会将在会员数据库中注销其会员资格,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
7、企业申请成为副理事长单位会员,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8、企业加入本会后,若有消费者多次投诉经核实无误,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公开曝光的,由总会秘书处提请理事会通过动议,取消其会员资格,已交纳会费不予退还;
9、单位会员遇有重大活动邀请本会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出席的,需提前一周以上书面提出,并需详细说明活动时间、地点及内容;
10、会员以本会会员名义组织、主办、协办或参加社会活动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本会最终确认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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